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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RU电子资源共同谅解机制

SERU: A Shared Electronic Resource Understanding

所据文件
NISO RP-7-2012,2012年5月版[2]
文件性质
NISO Recommended Practice[1][2]
适用对象
电子资源提供者及获取机构[2]
文档DOI
10.3789/niso-rp-7-2012[1]

NISO提出的电子资源交易推荐实践,在提供者与获取机构共同接受时,以一组共享业务理解替代逐项协商正式许可协议的流程。所据2012年版本涵盖使用者、材料使用、隐私、服务和永久访问等事项。[1][2]

01 认识这个词条

基于双方共同选择

SERU说明提供者与获取机构共同接受这一方式时,可据共享理解办理交易,保留需要正式许可协议的选择。SERU文本本身不构成许可协议,也不应被改写成点击接受的许可文本。[2]

共同理解的内容

文本覆盖获取事项及授权使用者、材料使用与不当使用、保密和隐私、在线服务、归档与永久访问。2012年修订把范围扩展到电子期刊以外的电子资源,并要求明确尚无共同预期的事项。[2]

订单明确具体交易

实施指南要求在订单或类似文件中明确取得的内容、访问期限和影响价格的条件,并在交易沟通中引用SERU。加入登记表表示愿意采用该方式,不要求所有资源或交易都使用SERU。[2]

02 参考出处

以下为本条目使用的机构资料,可点击核对原文。

  1. 01
  2. 02

资料说明:正式PDF封面及版权页明确为2012年5月版本,网页出版条目另标2015年5月31日;本条不将网页日期当作新的文档版年。所述为推荐实践中的共同业务理解,不将其误称为正式许可合同或所有交易必用规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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